
10月26日,在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和日本首相安倍晋三的共同见证下,海关总署署长倪岳峰与日本关税局局长中江元哉正式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和日本国海关关于中国海关企业信誉治理造度和日本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造度互认的铺排》。至此,中国海关已经与新加坡、韩国、中国香港、欧盟、瑞士、新西兰、以色劣注澳大利亚、日本等9个经济体36个国度和地域签署了AEO互认铺排,对上述国度和地域的出口额已经占到我国出口总额的43.33%。
AEO是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的简称,即“经认证的经营者”。依照国际通畅规定,海关对信誉情况、守法水平和安全治理优良的企业进行认证认可,对通过认证的企业赐与通关优惠方便。实现互认后,AEO企业的货物在互认国度和地域通关能够享受方便化待遇,保税仓储能有效降低企业港口、保险、物流等业务成本,提升国际竞争力。
日本是我国的较大业务同伴,据统计,2018年1至9月,中日进出口额计算2437亿美元,同比增长10.7%。同期,共有7.33万家中国企业对日本有出口业务,其中高级认证AEO企业1664家,占到我国高级认证AEO企业的半数以上,出口额占中国对日本出口总额的23.5%。
凭据互认铺排,中国和日本海关将历来自对方AEO企业的货物直接赐与以下4项方便措施:在发展风险评估以削减检验和监管时充分思考AEO资质;对必要检验的货物,在最大水平上进行急剧措置;指定海关联系员掌管沟通联系,以解决AEO企业通关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重要基础设施从业务中断复原后,致力于在最大水平上为进口自对方AEO企业的货物提供急剧通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