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对于报核功夫的要求。
企业该当在海关确定的报核周期实现之日起30日内申报核销,不然系统自动终场电子账册进出口。在电子账册报核周期内,若是海关发展盘库核查作业,企业需结合盘库核查申报报核。
举个例子,某联网监管企业电子账册核销周期为180天,最近一次通过报核截止日期为6月30日。按划定,企业应以7月1日-12月31日为报核周期向海关申报报核。但是若是主管海关于8月21日对该企业发展盘库核查,核查数据截止至8月20日。那么,该企业需以7月1日至8月20日作为报核周期向海关报核。
二是核销汇报的有关要求。
核销汇报要简要注明本次报核周期企业出产经营情况。同时,报核周期存在以下情况的,请企业在核销申报汇报中简要注明并上传有关随附单证:料件申报库存与海关核算库存不一致;涉及边角料措置(内销、退运或销毁);涉及销毁措置、料件串换、制品退换业务;涉及国内购料;将报核期表保税核注清单纳入本报核周期核算的;海关稽核查(不论稽核查是否已实现)。
三是集中申报清单汇总申报。
1.保税核注清单是金关二期底账核注的专用单证。集中申报清单无法直接参加底账核算。
2.企业使用集中申报清单进出口后,每月汇总集报时,应先申报保税核注清单,并以保税核注清单为基础天生集中申报报关单向海关申报。
3.如海关发展联网盘库核查,企业存在使用集中申报清单进出口且未汇总集报的,企业应对盘库核查截止日之前尚未汇总集报的集中申报清单,先行申报保税核注清单及办理汇总集报手续。
举个例子:8月21日,海关对某联网监管企业发展盘库核查,核查数据截至8月20日。该企业部门进出口通过集中申报模式办理。如海关不进行盘库核查,按划定企业应于9月底前以8月份全数集中申报清单数据为基础,汇总申报保税核注清单和报关单。此刻,由于海关发展了盘库核查,企业应以8月20日为报核截止日期,向海关申报报核。因而,8月份的集中申报,必要分成1-20日和21-31日两部门,别离汇总申报保税核注清单和报关单。其中1-20日申报的集中申报清单有关的保税核注清单,纳入这次盘库报核核算。
四是核销周期表保税核注清单纳入核算。
有以下常见类型:边角料措置、深加工结转、删单沉报以及集中申报清单汇总月报。
别离举几个单一的例子注明:若企业以1月1日至6月20日为核销周期申报报核。
边角料措置:申报核销周期内产生的部门边角料,企业于6月25日申报内销纳税。6月20日前和6月20日后产生的边角料,企业应别离措置并申报相应保税核注清单。
深加工结转:5月初审核通过深加工结转申报表,6月10日现实收发货,7月2日申报保税核注清单和报关单。7月申报保税核注清单时,6月20日前和6月20日后收发货的,应申报两份保税核注清单,其中6月20日前收发货货物涉及的保税核注清单纳入本期核算。
删单沉报:企业在5月申报出口保税核注清单,天生报关单并已结关,后发现申报谬误,向海关申请删单沉报。7月3日沉新申报报关单并审核通过。
汇总集报:6月份申报的集中申报清单,7月底前汇总集报。7月汇总集报时,6月20日前和6月20日后的集中申报清单,应申报两份保税核注清单,其中6月20日前申报的集中申报清单对应的保税核注清单纳入本期核算。
五是盘库报核。
企业申报盘库报核时,料件库存数量应以海关核查结论为基础申报。企业应在海关出具核查结论后尽快报核,并按划定进行相应措置。
1.现实库存多于海关理论库存的,溢余部吩祗业应申报调整类保税核注清单,沉新纳入监管;
2.现实库存少于海关理论库存,且企业能够提供正当理由的的,欠缺部吩祗业应申报内销纳税保税核注清单,作内销纳税处置;
3.现实库存少于海关理论库存,且企业不能提供正当理由的的,海关将按划定移交缉私部门处置。
六是负数理论库存处置。
对于部门电子账册报核后,系统显示料件理论库存为负数。原因多为企业以进口保税料件办理登记后(料件“保税比例”申报为100%),因出产急需等原因,使用非保税料件加工出产,但企业仍使用原登记单耗版本申报出口,造成出口制品耗用,料件理论库存为负数。当理论库存与申报库存不一致时,会增长海关人为审核工作量和难度,同时系统无法自动审核通过,造约鼎新盈利开释。因而,建议:对企业使用非保税料件加工出产的,应新增申报单耗版本(非保税料件“保税比例”申报为0),而后企业按正确的单耗版本申报保税核注清单即可。
七是我们总结的目前出现比力多的几类导致退单的原因,但愿宽大企业引起把稳,切实推广企业申报使命和责任。
1.未按要求提交报核汇报及随附单证;
2.未申报应纳入本次核销的保税核注清单;
3.未结合海关盘库报核;
4.库存比对不符;
5.边角料比对不符。
八是常见问题及解决建议。
1.报核时系统提醒核注清单未对碰 。部拜别(账)申报报核后,系统会提醒“报核清单×××××的对方清单未实现申报手续”,并自动退单。出现这种情况,多为企业发展深加工结转、保税货物流转等业务时,所申报的保税核注清单填报不规范,导致核注清单在手(账)册报核时无法通过系统的逻辑查抄,被系统判断为对碰异常。常见的申报问题蕴含关联核注清单号申报谬误、关联登记号未规范填报对方底账编号等。
处置建议:对各类对碰异常清单进行情况核实,分析原因,而后向主管海关申请保税核注清单删改或提请总署按异常数据处置等方式,对有关核注清单进行数据补充和更正。
2.保税核注清单建撤导致数据分歧步。部门保税核注清单建撤后,核销时会呈显祗业申报数据与海关底账数据不符的问题。
处置建议:企业向主管海关提出申请,通过“核销数据同步”职能进行数据同步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