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质检总局 海关总署结合布告2016年第81号(关于调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执行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16年)》的布告)
2016-09-02
【律例类型】其他部委文件 【内容类别】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文 号】结合布告〔2016〕81 号 【发文机关】质检总局 海关总署
【颁布日期】2016-8-17 【生效日期】2016-9-1
【效 力】[有效]
【效力注明】
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执行条例有关划定,国度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执行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16年)》作了调整。现布告如下:
一、取缔玩具、童车、儿童用安全座椅(共涉及15个海关商品编码,详见附件)的出境检验检疫监管要求“B”,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不再对其执行出境检验检疫。上述调整自2016年9月1日起执行。
二、调整后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执行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16年)》,表贸企业可登陆国度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信息公开”栏目查问。
质检总局
海关总署
2016年8月17日
附件:2016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执行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调整表.tif